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综合>正文
日前,在黄山区甘棠镇张家埂村的桥头村民组路段,一辆无牌摩托车与一辆小轿车发生碰擦,导致摩托车驾驶人受伤。
该区交管大队民警在调查中发现,摩托车驾驶人魏某虽然持有小汽车驾驶证,但在发生交通事故时驾驶的是摩托车,属于准驾车型不符;同时魏某驾驶的是一辆无牌摩托车。因此,交管大队对魏某所犯的准驾车型不符,驾驶无牌车辆2种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依法作出罚款500元、驾驶证一次记满24分的处罚,并暂扣魏某驾驶证。
编辑:王金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