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第二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池州市反馈督察情况 - 综合 - 法治天天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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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第二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池州市反馈督察情况

来源:中安在线  作者:  2018-11-09 09:51:24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环境保护督察的重要决策部署,9月1日至30日,省第二环境保护督察组对池州市开展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并形成督察意见。经省委、省政府批准,督察组于11月8日向市委、市政府进行反馈。

  省第二环境保护督察组组长梅劲通报督察意见,副组长贺泽群对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提出具体要求,市委书记王宏作表态发言,市委副书记、市长雍成瀚主持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金庆丰、市政协主席张夏林及市四套班子有关领导等在市主会场出席会议。江南产业集中区、各县区、九华山风景区、池州开发区、平天湖风景区设分会场。

  督察认为,2017年以来,池州市委、市政府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的决策部署,聚焦中央、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和长江池州段突出环境问题整改,扎实推进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和生态文明建设,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取得积极进展。但受环境问题欠账较多、产业结构不优、沿江企业点多面广等因素影响,加之压力传导、责任压实还不到位,一些问题尚未得到彻底根治。具体表现在:贯彻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决策部署还存在差距;落实中央和省环保督察反馈意见不彻底;水污染防治形势严峻;大气污染防治问题依然严重;长江沿岸5公里以内工业园区环境问题突出;自然保护区环境问题仍未彻底整改;非煤矿山环境问题比较突出;畜禽养殖问题严重;生态环境监管执法队伍力量不足;问责追责尚未形成强大震慑。

  督察要求,池州市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统筹抓好全市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各项工作,把牢1公里、5公里、15公里“三道防线”,把握水更清、岸更绿、产业优“三个重点”,扎实推进“三优池州”建设,持续深化“五治行动”,为“全面打造水清、岸绿、产业优美丽长江(安徽)经济带”做出池州贡献。要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管发展必须管环保、管生产必须管环保”要求,进一步明确各级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职责,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相互配合、通力协作的有效机制,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要持续狠抓中央和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及突出问题整改,加大压力传导,压紧压实责任,确保各项问题按时完成整改,确保问题不反弹。要严格责任追究,倒逼履行职责,切实做到依法查处到位、全面整改到位、责任追究到位。池州市委、市政府应根据省有关要求,结合督察组提出的意见建议,抓紧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在30个工作日内报送省政府,并及时向社会公开。

  王宏表示,省督察组对池州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提出的具体意见和明确要求,我们诚恳接受、照单全收,将以实际行动坚决完成整改任务。坚持从“讲政治”出发,坚决扛起生态环境保护的政治责任,进一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生态环境保护决策部署,把抓好反馈意见整改作为增强“四个意识”、落实“两个维护”的自觉行动,以整改的实绩实效来诠释、体现担当,全面深入做好环境保护各项工作,努力实现经济发展质量、生态环境质量、人民生活质量的同步提升。坚持从“不贰过”出发,坚持问题导向,明确“任务书”“时间表”“路线图”,严明责任推进整改,严格督查推进整改,严格问责推进整改,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坚持从“利长远”出发,充分运用督察反馈成果,举一反三,坚持当前与长远相结合、治标与治本相结合,推动建立长效机制,扎紧制度笼子,做大做强“4+3”产业体系,加快新旧动能接续转换,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推进池州特色、错位、高端发展,努力实现绿水青山和金山银山的有机统一。

  雍成瀚在主持会议时表示,我们要认真学习,不折不扣贯彻落实,以时不我待的紧迫意识,迅速制定方案,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全面整改,切实消除各种模糊认识和侥幸心理,该问责的要问责到位,该关停的要关停到位,该拆除的要拆除到位,坚决防止表面整改、敷衍整改、虚假整改,力争整改工作高标准、高质量。

编辑:王金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