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阳县多举措压实涉农资金信息公开,打造阳光乡镇财政
青阳县进一步提高认识、创新方式、压实责任、细化措施,多举措加强乡镇涉农资金信息公开,推动乡镇财政法治化建设,提升乡镇财政服务“三大攻坚战”和乡村振兴的能力,打造廉洁、阳光乡镇财政。
一是进一步明确公开主体。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公开”的原则,主管部门、乡镇政府是涉农事项、涉农政策和财政资金分配、使用、执行结果信息公开主体,负责履行法定公开义务。村民委员会是村级资金(财务)信息公开主体,负责村级资金(财务)信息公开,协助乡镇政府、有关部门做好涉农资金信息公开工作。财政部门是财政涉农资金决策信息公开主体,负责财政资金分配政策、管理制度等信息公开,指导督促涉农部门、单位履行信息公开责任,会同有关部门监督检查制度落实情况。
二是进一步夯实公开任务。重点公开乡镇及其以下扶贫、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环境保护、住房保障、民生工程等涉农重点资金相关信息,落实涉农资金政策、执行、管理和结果等四个环节公开任务,严格执行中央、省关于涉农资金管理要求,除法律法规有禁止性规定外,应予公开的涉农资金和项目,实现资金项目、乡(镇)、村公开全覆盖。
三是进一步细化公开内容。除涉及个人隐私外,补助性资金,公开内容包括补助政策、制度、分配、发放基础信息和发放结果等。工程项目建设资金,公开内容包括项目名称、立项依据、批复文件、资金来源、受益范围、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建设工期、管护责任、监督电话等,项目竣工后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公告。村级资金(财务),公开内容包括村级财务计划、各项收入、各项支出、各项资产、各类资源、债权债务、收益分配、招标采购等。
四是进一步规范公开程序。涉农资金项目按照安排实施的层级分别进行公开公示公告。补助性资金,进行全过程公开公示,建立公开公示档案。工程项目建设资金,按照规定要求和程序进行公开公示公告,建立公开公示档案。村级资金(财务),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机构制定村级资金(财务)公开目录清单,在村民理财小组(或村民监督委员会)审核确认的基础上,由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机构和村民委员会分别进行公开公示,建立公开公示档案。
五是进一步拓宽公开方式。充分运用信息平台、政务服务平台、公开公示栏、电子显示屏、广播、便民手册、宣传单、手机短信、微信等多种载体,建立完善涉农资金信息公开平台,采取墙上、网上等不同方式,畅通公开渠道,便于群众查询,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
六是进一步强化结果运用。及时收集反馈信息公开反映的意见建议,加强信息公开结果的运用。建立健全评价机制,把涉农资金信息公开作为乡镇财政资金监管绩效评价的主要指标,作为检验乡镇涉农资金监管成效的重要依据。把信息公开资料作为资金拨付的重要凭据,严把资金拨付关。
编辑:王金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