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泉市全力优化消费环境 充分释放消费潜力
今年以来,酒泉市坚持把恢复和扩大消费摆在优先位置,持续优化消费环境,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为消费者营造放心、舒心的消费环境,助力经济高质量发展。
一是加强价格监督检查,着力营造公平公正的消费环境。组织开展民生商品、生活必需品、农资、粮食等市场价格监督检查行动,紧盯大宗商品入市时和三春生产、入夏入暑等关键时节和重大节假日,主动对接市场需求、核查价格涨幅、保障市场需求。严厉打击各类哄拾物价、串通涨价、违规收费等不正当价格行为,全市累计检查市场主体10245次,查办案件36件,罚没款2.33万元,督促退款155.59万元,妥善调处价格纠纷385件,核查转办舆情3件,市场秩序进一步向好。
二是加强重点行业整治,着力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常态化开展食品、医疗、美容、化妆、特种设备等行业治理,特别是针对市民群众关心的粮食加工品、大米、乳制品、饮料、食盐、自制面制品、餐饮具、糕点、食用植物油、调味品、粽子等食品,广泛深入开展监督抽检工作,完成检验项目2000余项。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系列宣传活动,曝光典型案例39个,销毁假冒伪劣商品1.4万件(箱、瓶)。受理办结投诉举报2318件,帮助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60余万元。
三是加强企业信用监管,着力营造竞争有序的消费环境。充分发挥信用监管基础性作用,实施差异化的信用分级分类监管与“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深度融合,编制下达年度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计划,拟定《酒泉市市场监管系统全面推行柔性执法工作实施方案》,让消费者更有“烟火气”。累计检查市场主体1104户,检查合格率89.46%。严格落实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至目前,全市累计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12485户(次),累计归集涉企信息65172条。
编辑:ym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