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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住有所居”到“住有宜居”

来源:高青县人民政府网站  作者:  2022-11-22 08:58:15



高城镇住房保障工作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积极履行服务民生、保障发展的双重职责,完善住房保障系统建设,聚焦城乡危旧房目标任务不放松,积极推进农房建设管理工作,紧盯薄弱环节补短板,切实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努力实现“住有所居”、“住有宜居”。

一、旱厕改造贴民心

高城镇近年累计实施旱厕改造10946户,农村公厕9处。依托高青军辉美化清洁服务有限公司为改厕用户每年免费抽粪一次,对9处公厕建设情况进行了全面整改,截至目前已全部达标。下一步,我镇将继续做好旱厕后续管护服务工作,进一步提升群众满意度。

二、清洁取暖暖民心

为保障村民用户取暖安全,清洁取暖改造累计完成11804户,其中气代煤5306户、电代煤475户、生物质6023户。在煤价不断攀升的情况下,用气补贴力度在不断加大,群众可以放心的用天然气取暖。用气的优惠补贴政策:根据供暖季实际用气量,用气量小于 500方的,按照 1 元/方补贴;用气量大于 500方的,超出500方部分按照 1.5元/方补贴,最高补贴 1200 方,即 1550元。对电代煤用户生活用气,实行每户每年400元(8瓶液化石油气、每瓶50元)的补贴政策,所需资金由市、县按照3:7比例分担。生物质燃料继续执行每吨600元的补贴政策,年内共计订购生物质燃料5500吨,截至目前已全部配送到户。

三、危房改造安民心

坚持“安全为本、因地制宜、农户主体、提升质量”原则,继续实施农村危房改造和抗震改造,逐步建立健全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住房安全保障长效机制。一是严格工作程序,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住房安全未保障的,可由农户向村委会(社区)提出申请,按照村评议、镇办审核、县级审批工作程序,对经鉴定(评定)住房属C、D级或无房户予以支持,另有安全住房的不得纳入危房改造范围。二是合理确定保障方式。根据房屋危险程度和农户意愿选择修缮加固、拆除重建等方式实施改造。对于已实施过危房改造但由于小型自然灾害等原因又变成危房且农户符合条件的,可将其再次纳入支持范围。但已纳入因灾倒损农房恢复重建补助范围的,不得重复享受农村危房改造政策。

四、燃气整治护民心

扎实开展餐饮场所燃气安专项整治工作。我镇共计排查各类餐饮饭店、单位食堂77家,已全部安装燃气报警器。为清理整顿我镇液化石油气市场,规范液化气钢瓶管理,根据上级要求在全镇范围内开展液化气废旧钢瓶回收、置换工作,通过有偿回收(每个气瓶给予50元补贴)、置换,加大废旧液化气钢瓶清理力度,由正规液化气经营企业为用户提供合格的液化气钢瓶,确保用户不再充装非自有产权钢瓶、报废、超期未检等不合格钢瓶,规范液化气市场经营秩序,及时做好废旧钢瓶报废工作,消除安全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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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ym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