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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阳法院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观摩强制执行行动

来源:中安在线  作者:  2018-12-14 09:29:50

  12月7日上午,天气骤寒,小雨夹着雪子侵袭着青阳县城。上午8:50分,青阳县法院执行干警集结完毕,出发前往一起执行案件强制腾退房屋现场。

 

 

  该案为一起房屋租赁合同执行案件。叶某某与连某某与2015年4月4日签订房屋租赁合同,连某某租住叶某某所有的一间房屋,租赁时间为2015年4月8日至2016年4月7日,租金为每年7000元,水电费、物业费等费用由连某某支付。合同到期后,连某某又一直租住该间房屋至2018年3月,但其从2017年4月以后就没有交纳房屋租金,也未缴纳水电费、物业费等。叶某某多次催其腾退房屋,当连某某一直置之不理。后叶某某诉至青阳法院,2018年8月14日,青阳法院经审理,依法判决连某某于判决生效十日内交还所租赁房屋,并支付租金7000元,物业费、水电费等费用354.6元。但连某某到期并未履行义务。经申请人申请,青阳法院依法决定对其进行强制搬迁。

  本次执行行动青阳法院邀请了市、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共同观摩,池州日报青阳版、青阳广播电视台、青阳网、本地头条、青阳热线等媒体现场报道。

  上午9:10,腾退房屋工作正式开始,青阳法院执行局局长徐云峰向大家简要介绍案情及执行程序后,随即安排人员强行打开房屋门锁。进入房屋后,执行人员对房屋内物品进行逐一清点,并搬出房屋,运往指定场所暂管。执行局工作人员对搬迁过程全程录像。媒体记者也用镜头记录了本次行动的全过程。

 

 

  在现场的采访中,市人大代表、县政协常委高骏对本次行动表示赞赏:“‘亲身参与到法院执行工作中来,让我们感觉很震撼。江淮风暴’执行攻坚战以来,青阳法院执行工作越来越坚决、越来越果断、越来越有成效,给我们留下了很深的印象,也给‘老赖’们敲响了警钟,对我们诚信社会建设有着巨大的影响”。

  上午10:05,腾退房屋行动顺利结束。代表、委员及媒体记者们回到青阳法院执行局,召开执行工作座谈会。

 

 

  座谈会由青阳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陈智杰主持。会上,首先由该院执行局局长徐云峰向全体代表、委员汇报三年来“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情况。随后,代表、委员依次发表对法院执行工作的意见建议。市人大代表、县政协常委高骏指出法院执行行动的宣传策划还要进一步加强,还要营造更强大的执行声势,加强对“老赖”的震慑力度;市人大代表、县政协委员孙艳建议法院要进一步加强执行软硬件设备的配备,保护好执行干警的安全;市政协委员沈阳评价青阳法院执行工作有速度、有力度、有成效,她建议法院进一步加强与公安部门的执行联动工作,进一步破解“人难找”问题;县政协委员徐良峰则建议法院执行工作要注意“留痕”,进一步提升执行规范化水平……

  代表、委员们还表示,通过这次活动,切身体验了执行法官的艰辛,深刻体会到了青阳法院为“基本解决执行难”所付出的努力。下一步,他们将在履职过程中更多关注、支持青阳法院的各项工作,为实现“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编辑:王金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