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财政局“四严格”加强“小金库”防治长效机制建设
来源:青阳新闻网 2019-04-30 09:16:17
严格预算管理。深入推进全口径预算管理,准确编制预算,所有政府性收入和支出必须全部纳入预算,严禁隐瞒、少列收入和巧立名目序列支出设立“小金库”。严格预算执行,强化预算约束,严禁无预算或超预算安排支出;完善国库集中支付管理,严禁在支付过程中截留、挪用或转移财政资金设立“小金库”。
严格现金管理。从严规范现金使用范围,凡不属于现金结算范围的款项或超过现金结算起点的经济业务活动,一律通过银行转账或公务卡办理结算;严禁将本单位收入的现金转由其他单位或个人名义存储;严禁用不符合财务制度的凭证顶替库存现金;严禁以现金方式支付个人的工资、津补贴等;严禁编造用途套取现金。
严格账户管理。强化财政部门与人民银行等部门协调配合,加强对预算单位银行账户开设、变更等情况的掌握和监控。严禁单位帐外多头开户;严禁违规提取现金、公款私存私放;严禁预算单位将零余额账户资金违规划转至本单位实有资金账户使用;严禁预算单位未经财政部门审核、人民银行批准或备案自行开设实有资金账户。
严格财务管理。各县直预算单位严格执行《预算法》、《政府会计制度》等法律法规,依法设置会计账簿,严禁账外设账,依据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进行会计核算,严禁以虚假的经济业务套取资金设立“小金库”。同时强化财务管理基础性工作,规范单位内部控制,严禁一人兼任不相容岗位,严禁违规、越级审批,从严规范财务流程,确保资金使用安全。
编辑:王金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