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阳县发布县总河长第1号令
来源:青阳新闻网 2019-04-11 09:28:17
4月9日,县委书记、县总河长纪良才,县长、县总河长巩文生共同签发2019年县总河长第1号令。要求全县各级各部门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加强全县河湖管理保护,维护河湖健康生命,为建设“修身福地、灵秀青阳”提供水环境水生态保障。
第1号令就做好我县河湖“乱占、乱采、乱堆、乱建”等突出问题集中整治行动进行了具体安排部署,要求各乡镇严格按照《青阳县河湖“清四乱”集中整治行动方案》确定的排查范围和内容在前期排查摸底的基础上再次进行地毯式排查,坚决杜绝河湖管理范围内出现新的“四乱”行为;针对排查发现的河湖“四乱”问题,要严格审查,务必做到信息完整、问题准确,全面如实填报,逐项细化明确清理整治目标任务、具体措施、责任要求和进度安排,确保问题清理整治到位。
在巩固提升河湖“清四乱”成果方面,要求各乡镇对“清四乱”整治情况要进行全面核查,对整治遗留问题、整治不力的单位,要限期整改。通过集中整治工作,按照全面推行河湖长制要求,进一步落实以党政领导负责制为核心的河湖管理保护责任体系,落实属地管理责任,细化实化河湖长职责,依法划定河湖管护范围,明确河湖管护主体单位,落实人员、设备、经费,建立完善河湖巡查、保洁、执法等日常管理制度和流域统筹协调、上下游左右岸联防联动机制,加强河湖管理信息化建设,健全河湖管理保护长效机制,推动河长制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编辑:王金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