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国资委切实强化机构改革期间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来源:青阳新闻网 2019-04-01 09:14:05
为推进县级机构改革工作,青阳县国资委按照县委、县政府统一部署,及时印发《关于机构改革期间国有资产处置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县直各行政事业单位要站在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县委县政府关于机构改革的决策部署上来,按照分类施策、简化程序、把握重点、防止流失的原则,切实做好机构改革涉及的国有资产清查、划转、接收等工作,确保国有资产随机构改革及时有序调整到位,坚决防止因机构变动造成国有资产流失。
一是各单位应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切实履行“谁主管、谁负责”的主体管理职责,成立本单位资产清查和交接领导小组,做好资产清查和移交划转准备工作。
二是涉及国有资产交接和划拨的预算单位,移交单位应及时完成本单位移交资产的清查盘点工作,并填制《青阳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移交表》,接收单位应与移交单位积极联系配合,共同做好资产交接工作。交接双方现场清点移交资产确认无误后,分别在《青阳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移交表》上签字盖章。
三是移交单位应于移交完成后五个工作日内,将《青阳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移交表》分别报送至县国资委、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并据以办理资产无偿划拨手续。移交单位、接收单位应于收到县国资委资产划拨批复的当月,办理资产增减变动的财务处理,同时更新固定资产管理系统数据,保证账实相符、账账相符、账表相符。
四是机构改革期间,各单位应严格遵守国有资产管理相关规定,严禁借机构改革之机违规转移、划转、处置本单位资产,严禁转移套取挪用资产、资金,不得突击开支,确保机构改革期间国有资产安全完整。
编辑:王金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