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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璧一涉恶案件一审宣判 三人获刑

来源:中安在线  作者:  2019-03-29 09:38:09

  中安在线、中安新闻客户端讯 3月27日,被告人陈广军、陈香彬、王宣峰等3名被告人涉恶一案在灵璧县人民法院第二审判庭一审公开开庭宣判。

  灵璧县人民法院经依法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陈广军单独或伙同他人采取暴力、威胁手段强迫他人退出特定的经营活动,情节严重;非法变卖已被司法机关查封的财产,情节严重;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分别构成强迫交易罪、非法处置查封罪、合同诈骗罪。被告人陈香彬、王宣峰单独或伙同他人采取威胁手段强迫他人退出特定的经营活动,情节严重,其行为均构成强迫交易罪。

  根据本案的事实、情节及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判决如下:一、被告人陈广军犯强迫交易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犯非法处置查封的财产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犯合同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八年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一万元。二、被告人陈香彬犯强迫交易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八千元。三、被告人王宣峰犯强迫交易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并处罚金六千元。四、三被告人违法所得依法予以追缴。

编辑:王金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