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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推进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实施意见

来源:中安在线  作者:  2018-12-26 09:08:52

  中小企业是池州市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在促进经济增长、推动创新、增加税收、扩大就业、改善民生等方面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为加大全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力度,推动其发展迈上新台阶,引导、促进广大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日前,市政府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的意见》,结合池州市实际,制定出台了《池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实施意见》。

  《实施意见》确定了以提升中小企业智能制造水平、增强自主创新能力为根本路径,促进中小企业专业化、精细化、特色化、新颖化发展方向;并根据省确定的目标任务,提出了池州市推动中小企业发展的目标任务:每年培育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20户以上,推动5户“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在“安徽专精特新板”挂牌,认定市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30户以上,力争到2020年,认定市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200户,培育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120户。

  围绕装备制造、电子信息、化工新材料等重点产业,加快培育一批技术服务出色、在国内细分市场占有率第一的“单打冠军”和在国内有重要影响力的“行业小巨人”,示范带动更多的中小企业走“专精特新”发展道路。

  《实施意见》提出9项重点工作。加大培育扶持力度,按照“储备一批、培育一批、提升一批”的原则,积极开展“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工作,继续开展认定工作。引导企业创新发展,力争到2020年,全市省级以上创新研发平台达到60个以上;每年培育认定省级新产品5个以上。推进质量品牌提升,每年培育认定“工业精品”3个,创建省标准化示范企业2家以上。加快制造业转型升级,实施“池州市工业企业技改提升三年行动计划”,到2020年实现规模以上工业企业高水平、持续化、广覆盖。提升信息化应用水平,每年培育省级智能工厂1—2个、数字化车间5个以上,到2020年,新增5家国家级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试点企业,3家省级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试点企业。

  完善平台载体建设,不断完善园区公共服务能力,为企业提供一站式综合服务,开展池州市小微企业创业基地认定工作。优化公共服务体系,每年培育2家省级以上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加快推进国家级、省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建设,构建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服务体系。促进产业协作配套,鼓励“龙头+配套”协同发展,引导“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与大型企业、龙头骨干企业形成专业化协作配套关系,严格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提高企业管理水平,每年安排200万元财政资金帮助中小企业开展专业诊断,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委托第三方机构对企业进行诊断,制定企业发展升级路线图。《实施意见》还提出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资金支持等保障措施,同时要求各县(区)、管委会结合实际制定配套政策措施,确保各项目标任务落到实处。

编辑:王金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