池州市抓好反馈问题整改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针对中央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的有关池州环境问题,池州市生态环境等部门立行立改,及时制定切实可行整改方案,以最坚决的态度最扎实的举措,全面落实督查整改问题,着力改善生态环境质量。
中央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在对安徽省第一轮中央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情况开展“回头看”,下沉到池州市时发现位于沿江的池州升化碳酸钙有限公司将强碱性废渣倾倒至厂区附近的江滩湿地,并填土建设原料仓库,违规填占江滩湿地约11亩。针对这家企业存在环境的问题,贵池区及时制定了专项整改方案,第一时间进行整改,对未规范贮存的固废进行清运,在对原堆放场所进行环境评估后,对未受污染的土壤进行回填和复绿。目前,厂区周边的污染物治理、环境整治、安全防护设施完善等主要整改内容已全部完成。
“评估专家基本认可我们的整改措施,下一步,我们企业要严格自律,加强现场管理,使我们所有的生产运行,合规合法。”池州升化碳酸钙有限公司总经理范光强表示。
为坚决防止同类问题再次发生,当地环保部门除了不定期对企业的排污达标情况进行随机抽查外,还对沿江岸线的工业厂区进行了拉网式排查,对已整改完成的问题进行自查自纠,及时查漏补缺;对整改标准不高的,要求立即整改提升,确保全部按照标准和时限整改到位。
“我们将进一步推动重点区域督查和区域性排查,紧密结合双随机抽查,提高执法频次,强化执法力度,督促企业思想认识到位,问题整改到位,责任落实到位,坚决落实‘三大一强’文件精神要求,坚决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动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贵池区环境监察大队中队长汪海军说。
针对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涉及池州市的内容,池州市按照“清单制+责任制”管理方式,实行一个问题、一套整改方案,明确各项问题整改目标、时限、措施,严格落实整改“销号制”,坚决做到问题不查清不放过、整改不到位不放过、责任不落实不放过、群众不满意不放过,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坚决把督察反馈问题全部如期整改到位。“对工作不力、责任不落实、问题整改进展缓慢的,予以通报批评、媒体曝光或公开约谈,对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依规依纪依法追责问责,着力提升广大干部推动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认识和本领,切实增强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引导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和支持专项攻坚行动,共建水清岸绿产业优美丽长江经济带。”市生态环境局副局长马卫中说。
编辑:王金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