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 全面落实专项攻坚行动
4月16日,市“三大一强”专项攻坚行动前线指挥部综合办公室主任戴卫东围绕《长江池州段生态环境大保护大治理大修复强化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落实专项攻坚行动方案》回答了记者提问。
问:我市实施“三大一强”专项攻坚行动的目标是什么?
答:实施“三大一强”专项攻坚行动,有效保护我市长江流域生态功能,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全面整改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涉及我市问题、环保督察反馈问题、其他类似问题等“3+N”突出问题,稳固筑牢1公里、5公里、15公里“三道防线”,有效遏制生态环境风险。到2020年底,长江流域国家考核断面水质持续稳定全面达标,水质优良(达到或优于Ⅲ类)国家考核断面比例达到100%,全市黑臭水体总体消除,县级及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优良比例达到100%。
问:具体如何实施?
答:全面开展长江流域生态环境问题“大起底”,以长江干流池州段、7条主要河流及升金湖为重点,围绕“三道防线”,聚焦入河排污口、工业污染、黑臭水体、城镇污水垃圾、固废危废、船舶码头污染和岸线、农业面源污染、自然保护区等8个方面,采取人工排查和无人机排查相结合方式,实施全方位、地毯式排查,并全河段、全天候、全链条深入摸排各类关联性、衍生性问题。
坚持边查边改、立行立改和高标准、严要求,紧盯长江干流池州段“3+N”突出环境问题,加快推进大治理,2019年8月底前所有问题完成整改,对极少数因涉及工程性措施等原因不能按期完成的,要取得重要阶段性成果,并进一步明确第二阶段的整治措施、整治时限,确保全部“清零”。
坚持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以保障和维护生态功能为主线,按照“山水林田湖草”系统保护的要求,在长江干流、主要支流及重点湖泊周边划定生态缓冲带,实施生态保护修复工程、造林绿化专项行动,牢固构筑生态安全屏障,实现长江发展与保护和谐共赢。
以加快构建生态环境治理体系为目标,建立完善生态环境管理制度,整合分散的生态环境保护职责,推深做实河长制、湖长制、林长制,强化生态环境网格化监管,推进生态保护修复和污染防治统一监管。
问:为了达到行动目标,有什么样的保障措施?
答: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由市委、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任指挥长的市“三大一强”专项攻坚行动指挥部,研究解决重大问题,协调重大事项,指挥部署专项行动。
二是压实工作责任。各地要层层传导压力,形成市、县区、乡镇(街道)三级领导干部包保及“点对点、长对长”的责任网。
三是加大治理投入。各地建立多元化的投融资机制,积极争取中央和省财政支持,加大与国开行、农发行等金融机构对接,依法合规利用好政策性、开发性、商业性金融支持,积极申报发行企业转型升级绿色债券,加大优质项目推介,积极争取相关基金支持。
四是严格考核问责。完善市生态环境保护考核办法,将专项攻坚行动作为重要考核内容,并将生态环境保护考核结果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奖惩和提拔使用的重要依据。
编辑:王金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