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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兰陵:残疾人换证被刁难 让去鉴定涉嫌强制消费

来源:百度  作者:  2023-04-25 18:02:47

  “国家明文规定残疾人换证实行免费办理,为何兰陵县残联强制要求重新鉴定收取200元呢(兰陵县人民医院交费)?而且其工作人员故意刁难、态度恶劣,为残疾人换证设置障碍加重了残疾人的经济负担”近日,山东省兰陵县的李女士(化名)向媒体投诉称,希望媒体公开披露,防止更多的残疾人受到二次伤害。

  李女士表示,2023年4月7日,一位自称是兰陵县残联的女同志打电话(后来得知此人叫王某)称,如果换证的话就必须到兰陵县人民医院那里重新鉴定才可以换证,不换证的话可以她微信并留言“我不换证了”。

  4月11日,在兰陵县残联见到王某后遭遇其刁难并嘲讽称,“我给你打电话时你不是好好的吗?”不愿意接收李女士的材料。

  经兰陵县人民医院鉴定,确定李女士是“听力四级”,收费200元。

  李女士再次来到残联,王某看到医院开具的检查报告及签字盖章的材料后,仍然对其百般刁难,并说很多难听的话,不想给办理,旁边其他的工作人员接收了李女士的材料,最后王某说“下周让你妈妈去三合大厅给你拿证”,另一位付姓工作人员也说可以了,到时候拿证就行。

  意外的是,4月14日,王某突然打电话又说李女士的材料不合格,给出的理由是现在执行的标准跟2018年以前的不一样,所以专家评审没过。

  对此,李女士的朋友朋友张某提出质疑,既然现在执行的标准和2018年以前的不一样,那是不是2018年以前的听力四级残疾人都重新鉴定了?另外,李女士的鉴定是刚刚重新鉴定完,明明医生已经签字听力四级,符合换证,应该执行的就是2018年以后的标准,且当时你也同意换证了,为何有突然不给换证了?

  李女士对王某的回复很是气愤,对于其提出的质疑是一问三不知,为此称会要求媒体来监督,残联的评残标准是否一把尺子、一个标准。

  王某称,李女士要呆媒体采访报道的说法是在威胁她。

  李女士很是愤慨:“我们就不明白了,作为一个社会最底层的弱势群体,在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难道就连质疑的资格都没有吗?是不是我们这些社会最底层的人就应该逆来受顺,任人摆布?”

  针对李女士反映的重新鉴定合格又未通过的问题,兰陵县残联付姓工作人员又给出一个与王某完全不同的答复,说是医生将数据算错了,达不到听力四级。并且还说“我们给她开的是免费鉴定的单子”。但当记者说当事人交了200元鉴定费后,该付姓工作人员又赶紧改口说是应该缴费的。

  记者问,李女士的鉴定是刚做的,是不是执行的2018年以后的标准?既然2018年之前和之后执行的标准不一样,那么兰陵县残联是否对2018年之前的所有听力四级的残疾人进行了重新鉴定?重新鉴定合格的残疾人名单是否进行了公示?兰陵县残联能否提供听力四级残疾人名单和鉴定报告,以此来证明重新鉴定采用的是同一把尺子、同一个标准?

  对此,付姓工作人员称他们未对重新鉴定合格的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如果记者需要他们提供听力四级的残疾人名单的话,他需要跟领导汇报才能答复。并且该工作人员还补充说,这些残疾人的听力是有动态变化的,意思就是原来鉴定达到听力四级残疾的现在也有可能达不到了。

  随后,记者致电临沂市其他几个县区的残联工作人员,询问残疾人换证是否需要重新鉴定,重新鉴定是否需要残疾人缴费?被咨询县区残联工作人员回复称:残疾人换证不需要重新鉴定,除非残疾人本人对自己的评残结果不满意,本人提出申请,残联才给出具手续进行重新鉴定,重新鉴定不收费,由财政补贴。

  记者又致电临沂市残联,反映兰陵县残联要求李女士重新鉴定的理由和法律依据以及兰陵县残联重新鉴定是否采用了一把尺子、同一个标准的问题。临沂市残联一魏姓工作人员表示将尽快跟兰陵县残联联系并作出回复。

  次日,临沂市残联魏女士回复称,经她核实,是兰陵县残联王某对李女士的残疾状况有异议,所以才提出要求李女士重新鉴定的。对于兰陵县残联重新鉴定是否采用了一把尺子、同一个标准的问题,兰陵县残联称尽快给记者回复。

  对于兰陵县残联上述的说法,李女士表示无法认可,认为王某涉嫌滥用职权,变相剥削残疾人,兰陵县残联工作人员回复不能自圆其说,其行为毫无公信力可言,理由如下:

  第一、王某第一次通电话要求其换证就明确的说要到兰陵县人民医院重新检查鉴定才能换证,王某连李女士的面没有见就凭什么对李女士的残疾状况有异议?难不成王某有未卜先知的功能?

  第二、残疾人作为社会最底层的人,绝大多数人的经济状况不容乐观,尤其是那些丧失劳动能力全身瘫痪的残疾人,让他们再出钱重新鉴定是一个不小的负担。在这种情况下,兰陵县残联应该充分考虑残疾人的经济状况,慎重考虑对残疾人是否重新鉴定才对,而不是就凭王某个人的喜好或者一句话就能决定残疾人是否需要重新鉴定。

  如果说兰陵县残联对于重新鉴定的决定权没有一个统一标准,就在于王某的个人态度的话,是不是跟王某关系好的或者领导打了招呼需要关照的就可以不用重新鉴定?与其关系不好的是不是就必须重新鉴定?这中间是否涉嫌利益输送?

  第三、兰陵县残联付姓工作人员在回答记者提问时,曾说过给李女士出具了免费鉴定的手续,后又改口说需要收费的。残疾人换证是否应该收取费用,兰陵县残联是否依法依规行政,是否存在乱收费?

  如果换证不收费,那么兰陵县残联要求残疾人到兰陵县人民医院重新鉴定缴纳的200元费用是什么费用?

  第四、王某在回复李女士上不合格的理由是“专家评审未通过”,付姓工作人员的回复是“医生将数据算错了”,兰陵县残联为何如何任性和随意?

  第五、兰陵县残联付姓工作人员说听力是有动态变化的,就不排除现有四级残疾证的残疾人有的人已经达不到新的残疾标准,那残联是否应该对全县现有听力四级残疾证的残疾状况进行重新鉴定?

  残疾人本身已经是社会关注和照顾的对象,作为行政部门更应该主动积极的做好服务工作,用贴心的服务让其感受到政府的温暖和信任与支持,而不是冷嘲热讽、设置障碍增加她们的负担。

  对于李女士提出的上述五点请求,记者请临沂市残联魏女士反馈给兰陵县残联,希望兰陵县残联尽快回复。但是截至记者发稿时,兰陵县残联未作出任何回复。

  对此,媒体将持续追踪报道。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管理办法》第十九条 残疾人证有效期十年,期满可到批准残联免费换领,同时将原残疾人证交回。发证残联在新换领残疾人证的备注栏中注明换发信息,将回收的旧证统一销毁。

  第二十二条 残疾类别或残疾等级发生变化的,本人提出申请,经批准残联同意,可到指定机构重新进行残疾评定。批准残联根据评定结果重新核发残疾人证,并将残疾人人口基础数据库中的相关信息进行变更。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

  第五十九条 残疾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可以向残疾人组织投诉,残疾人组织应当维护残疾人的合法权益,有权要求有关部门或者单位查处。有关部门或者单位应当依法查处,并予以答复。

  残疾人组织对残疾人通过诉讼维护其合法权益需要帮助的,应当给予支持。

  残疾人组织对侵害特定残疾人群体利益的行为,有权要求有关部门依法查处。

  第六十条 残疾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有关部门依法处理,或者依法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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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bj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