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克山县全面推行包容审慎监管执法“四张清单”》制度解读
为进一步优化克山县营商环境,为各类市场主体投资兴业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良好环境提供法治保障,克山县制定并公示了《克山县全面推行包容审慎监管执法“四张清单”》,现就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制定背景
2021年1月,中共中央印发的《法治中国建设规划 (2020-2025年)》提出“强化重点领域重点监管,探索信用监管、大数据监管、包容审慎监管执法等新型监管方式,努力形成全覆盖、零容忍、更透明、重实效、保安全的事中事后监管体系。” 2021年7月15日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六条明确要求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原则,第三十三条明确规定了轻微违法不罚,新增初次违法不罚和无过错不罚制度,第三十四条新增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制度,第四十二条新增明文执法的规定。《实施意见》进一步明确“全面推行包容审慎监管执法和柔性执法工作”。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切实落实《法治中国建设规划(2020-2025年)》,准确实施《行政处罚法》,按照《黑龙江省司法厅关于全面推行包容审慎监管执法“四张清单”制度有关工作的通知》(黑司通〔2022〕41号)等文件要求,县司法局于6月2日印发《实施意见》,全面推行包容审慎监管执法“四张清单”制度和柔性执法。
二、出台目的
“四张清单”的出台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执法实际需要,有利于积极引导和督促企业诚信守法经营,持续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增强市场预期,便于我县各行政执法机关操作实施,便于企业等当事人对自身行为进行自我约束,也便于社会对行政执法工作进行全面监督。
三、基本原则
“四张清单”编制过程中,始终坚持“依法编制、合理公正、分类监管、开放包容”原则,积极运用说服教育、劝导示范、行政指导等非强制性措施,提升人民群众知法守法用法的意识和能力。同时要求严禁列入主观恶性大、危害后果大影响行政管理效果的事项,将触及安全底线的重大违法行为坚决排除在清单之外。
四、主要内容
“四张清单”主要包括不予行政处罚事项清单、从轻行政处罚事项清单、减轻行政处罚事项清单、不予实施行政强制措施事项清单,适用条件如下:
(一)不予行政处罚事项清单。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的。
(二)从轻行政处罚事项清单。如实陈述违法行为、主动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配合行政机关查处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等情形的违法行为。
(三)减轻行政处罚事项清单。受他人胁迫或者诱骗及时中止违法行为,配合行政机关查处违法行为有重大立功表现主动消除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等情形的违法行为。
(四)不予实施行政强制措施事项清单。对违法行为情节显著轻微或者没有明显社会危害的,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采用非强制手段可以达到行政管理目的的,可以不予实施行政强制措施。
本次梳理公示的“四张清单”涉及全县21个执法领域,其中不予行政处罚事项1022项、从轻行政处罚事项1673项,减轻行政处罚事项746项、不予实施行政强制措施事项16项。
五、其他说明
各行政执法单位可根据法律法规以及规章修改情况及市场主体反馈情况按程序动态调整“四张清单”,“四张清单”中未列明的违法行为,各行政执法单位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依法予以处理。
编辑:ym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