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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文化与法治中国论坛

来源:法制日报——法制网  作者:  2019-12-11 10:31:22

  编者按

  12月7日,“2019全国法治书画摄影展暨司法行政干警书画摄影大赛”开幕式、颁奖典礼及法治文化与法治中国论坛在全国政协礼堂举行。论坛上,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博士后研究人员、法学博士高红梅,公安部督察专员李国和,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官滕艳军,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教授邓建新,浙江省温岭市人民法院院长陈文通,西北政法大学刑事法学院副院长陈玺,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有限公司法律与监管事务项目经理孙本静,浙江省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高级法官童国梁等先后作主题发言。今天,我们特将发言摘要刊登(按发言顺序),敬请读者关注。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背景下的行政文化转变

  □ 高红梅 (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博士后研究人员、法学博士)

  社会主义法治建设是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一项重要战略任务,中国的法治建设已经取得重大成就。法治建设是一个重大的社会系统工程,法治完善也依赖于整个社会文化对于法律的认同程度,行政文化对法治建设的影响非常深远。一方面,要提高执政能力和水平,必须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另一方面,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也离不开行政文化的转变。

  “文化”是个被高频率使用的词,但其内涵之广泛却令学者们很难用准确的定义涵盖。早在20世纪80年代行政文化研究热潮兴起初期,我国学者就将行政文化概念作为基础理论问题进行研究。我们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把握行政文化的基本内涵:一是行政文化与价值观密不可分,社会价值观对行政文化影响很深;二是行政文化决定行政机关的实践活动,抽象、无法物化的行政文化却是行政行为的主要驱动力;三是行政文化具有很强的时代性,是社会环境综合作用的产物;四是行政文化变迁与政府职能转变互为因果,政府职能转变必然伴随着行政文化的变迁,行政文化变迁离不开政府职能转变的社会需求。

  推进行政改革已经成为现阶段法治建设的重要任务。在法治建设的进程中,也面临再塑行政文化的任务。行政文化具有路径依赖性,也有社会适应性。行政文化转变是依法治国、依法行政的必然要求。行政文化能否适时顺势转变是关系法治政府建设,乃至依法治国的重要问题。

  中国已稳步步入法治建设的新阶段,法律会成为中国社会公民生活问题解决的一种主要方式。以法治为基本背景的行政文化将会改善营商环境,促进社会经济发展。人们的权利也会在法律秩序中得到有效保障,获得平等的生活机会。

  德治融入法治是防控未成年犯罪的治本之策

  □ 李国和 (公安部督察专员)

  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德治融入法治的治国战略理念和思想,在防控未成年犯罪方面更加行之有效。

  一是犯罪主体未成年人的特殊性决定了,教育、引导、正面影响等德治方面的作用,可以极大地助力、渗透进法治,预防、控制其犯罪,也可以较好配合对已经违法犯罪未成年人的改造。未成年犯罪与成年人犯罪的不同之处是,他们往往既是害人者又是被害者,社会侵害他们,他们再危害社会,家庭抛弃他们,他们再破坏家庭,学校推出他们,他们再损害学校。他们的这些特殊性,告诉我们完全用法治的利剑,不能根治犯罪,必须学校、家庭、社会各个方面的德治力量都调动起来,融入法治这个核心,齐力防控未成年犯罪。二是未成年人接受正反新事物快的特点,决定了德治影响融入法治惩戒的1+1>2的预防未成年犯罪的效果最大化。打不胜打的传销,放不胜防的网络金融诈骗,无不紧紧套牢未成年人,只靠公安机关的打击,只能越打越多,必须把德治的综合力量,科学融入法治轨道,才能从根源上治理新型涉众性未成年犯罪。三是未成年人心里尚未成熟的特点,决定了法治惩戒和震慑,需要德治融入治疗、矫正、灌输的物理配合和化学融入反应。

  德治融入法治,就像中西医融入结合一样,能够更好地防控和治疗未成年犯罪这个社会顽疾。对于当前日益蔓延发展的未成年人参与网络、金融诈骗犯罪问题,就像早期癌症患者,我们既要有法治强制力的“靶向治疗”,更要有德治融入的治本和恢复性“化疗”“放疗”和身体恢复。

  我在看守所开展未成年犯罪调查研究时,与18名未成年在押人员共同生活了两个多月,席地而坐,心灵交流,边调查边教育、引导、影响他们,之后我又跟踪交友,真心相处,实心相帮,十三年过去了,他们没有一个重新犯罪。

  爱……这一德治良药,一旦融入法治,就会产生强烈的化学反应,增强无比巨大的正能量,不仅能有效防控未成年犯罪,还可以挽救一大批在违法犯罪边缘的青少年。

  以理念变革引领民事检察工作创新发展

  □ 滕艳军 (最高人民检察院民事检察厅检察官)

  民事检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责在民事诉讼领域的具体体现。自1988年最高检设立民事检察部门以来,民事检察走出了一条从无到有、从小到大、稳步发展的道路,为服务大局、保障民生,促进司法公正,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发挥了积极作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人民群众对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的更高需求,不仅体现在刑事案件中,而且更多体现在民事案件里。这对我们的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为此,最高检在新一轮机构改革中明确提出,要推动民事检察、刑事检察、行政检察、公益诉讼检察“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要以理念的变革引领民事检察工作创新发展。

  一是树立精准监督的理念。最高检提出要在精准监督上下功夫,优先选择在司法理念方面有纠偏、创新、进步、引领价值的典型案件,抗诉一件促进解决一个领域、一个地方、一个时期司法理念、政策、导向的问题,通过优化监督实现强化监督。

  二是树立双赢多赢共赢的理念。检察机关对民事诉讼的法律监督,实质上是启动纠错程序,促进法院重新审视并自我纠错。最高检提出,监督不是你错我对的零和博弈,也不是高人一等。

  三是树立智慧借助的理念。我们制定了民事行政诉讼监督案件专家委员会工作办法,邀请民事法律专家对民事申请监督案件涉及的法律理论问题、监督的社会效果、案件对司法价值判断的引领作用等进行深入论证,作为检察监督审查案件的重要参考依据。

  四是树立科技借助的理念。最高检提出要深化民事检察工作与现代科技深度融合,完善运用统一业务应用系统,推进智慧检务工程,全面构建应用层、支撑层、数据层有机结合的新时代智慧检察生态。要依托人工智能、大数据等技术,统筹研发智能辅助办案和管理系统,完善关键信息自动抓取、类案分析、结果比对、办案瑕疵提示、超期预警等功能,促进法律统一适用,助力提高司法质量、效率和公信力。

  论作为生活方式的法治文化

  □ 邓建新 (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教授)

  法治文化首先表现为一系列符号。法治文化不等同于法律文化,法律文化的外延要远远大于法治文化。中国古代的法家思想与法治思想也有本质的区别。作为符号的法治文化既可以是语言符号,如依法治国、依宪治国、依法行政、法治政府、正当程序等表述,也可以是其他非语言符号,如国徽、人民大会堂、法袍等。还有国家工作人员就职宪法宣誓、嘉奖法治先进人物仪式,包括今天展示的书画摄影作品也可以视为蕴含法治文化的符号。这些符号在古代中国是不存在的。法治文化是中国现代化进程中的新现象和新追求,人们通过这些符号来理解、认识、阐释从而建构中国的法治文化。

  法治文化的公共性指法治文化并非存在于个人的心智或心灵深处的现象。法治文化指群体对法治的理解和看法,个人对法治的知识和态度并不能称之为法治文化。

  法治文化的系统性或者整体性有两层含义。一是指法治文化和法律文化是整体文化的一个部分。具有独特技术因素的政治制度、经济制度、法律制度确实存在,但这些制度不能构成纯粹含义上的文化或亚文化,因为组成这些制度的价值是其整体社会的价值。法治文化只有在与政治文化、经济文化等系统的相互依存中才能运作,任何亚文化都不可能拥有保证其孤立运作的机制。因此,对法治文化不能进行隔离性的认识、阐释以及建构。二是指一国的文化属于世界文化的一个组成部分,在全球化的今天,这种视角尤其重要。

  法治文化的独特性在于,一个国家或民族的法治文化总是与其他共同体的法治文化有所区别。法治文化的独特性来自于一国文化的独特性。每一种文化都是对过去信息的社会记忆,没有对历史的记忆,我们便无法思考“现时”和“此在”。

  在中国构建、培育法治文化还有各方面的大量工作去做。这里我只想指出,中国“以吏为师”的文化传统依旧传承。在中国建设法治文化任重道远,重要的方面是公务员队伍养成依法办事的行为习惯。各级领导干部带头尊重法律、遵守法律,是建设法治文化、建设法治中国的基础。

  “一庭一品”特色庭院文化创建活动带来的几点启示

  □ 陈文通 (浙江省温岭市人民法院院长)

  我一直认为,法庭文化建设关键就在于“融入地方特色,注重机制创新”。在推进法庭文化建设中做到“物态文化融入地方特色,人文文化注重教育感化,制度文化注重机制创新”,形成了“观有景、思有义、行有规”的法庭文化体系,使法庭文化“融化于物、融化于行、融化于规”,有效提升文化渗透力、感染力和吸引力,最后落实到人民法庭特定的物质、行为和规范,为诉讼当事人及当地群众所感知,从而营造良好的法庭文化氛围,增强人民群众对法庭工作的认同感。具体而言,着重做到以下三个方面:

  观有景。在物态文化建设中融合当地地理特征及历史人文传统,由于法庭所处的地理位置不同,农业、商业、林区、山区、渔区地质风貌各有特点,故法庭外观设计及审判庭、办公室的布置,既要体现司法特征,又要突出地域特色,如山区法庭可以用“山”元素,“方山之正”,象征为人端正,执法如山。“观有景”既美化法庭环境,又提升法庭的文化品位。

  思有义。俗话说“十里不同风、百里不同俗”,各地乡民有自己特有的生活方式和行为习惯,也有自己的文艺偏好。因此,每个法庭都要根据自己所处区域的人文特点及经济社会发展现状,思考文化建设的目标,创新各类文化载体,灵活运用当地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加以表现。并将文化建设与基层党组织建设、审判执行工作结合起来,经常性开展丰富多彩的文化教育活动,最终达到“以文化人”。

  “行有规”。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制度问题更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长期性”。因此,要结合法庭工作实际,把与文化建设相关的各项工作和活动制度化、规范化,着重做好窗口文化、便民文化、调解文化篇章,建立日常管理机制和考核奖惩机制,推动文化建设长效机制的形成。

  讲好中国古代法律故事

  □ 陈玺 (西北政法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

  习近平总书记特别强调“要讲清楚每个国家和民族的历史传统、文化积淀、基本国情不同,其发展道路必然有着自己的特色;讲清楚中华文化积淀着中华民族最深沉的精神追求,是中华民族生生不息、发展壮大的丰厚滋养;讲清楚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是中华民族的突出优势,是我们最深厚的文化软实力;讲清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植根于中华文化沃土、反映中国人民意愿、适应中国和时代发展进步要求,有着深厚历史渊源和广泛现实基础”,“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不断提高人民思想觉悟、道德水平、文明素养,不断铸就中华文化新辉煌”。

  法律传播是中国法治建设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数千年以来,我们的祖先恪守“镂于金石,书于竹帛,琢于盘盂”的文献着录传统,以圣喻官箴、楹联匾额、石刻碑铭、榜文壁记、小说杂剧、戏文弹词、日用类书等各类载体记录、保存和传播法律文化资料,也为当代研究古代社会提供了重要路径。值得注意的是,公案故事因自身具备冲突激烈、寓教于乐的先天优势,故而受到各类文化载体的热烈追捧。如果未看《窦娥冤》,可能无法知晓元代冤案之弊;不读《水浒》,即很难知道宋代的刺配刑;如果离开荷兰人高罗佩的《狄公案》,西方读者则更不可能了解大唐贤相狄仁杰。近年以来,《大唐十二时辰》等众多蕴涵古代法治元素的优秀作品走红网络,更说明我国古代法律故事的当代价值。

  新时代法治建设需要先进的文化传播载体,更需要优秀的文化传播素材。绵延数千年的中华传统法律文明孕育了数不胜数的法律故事,凝结了深邃睿智的法律思想,更为当代弘扬、传播法治供应着源源不断的基本素材。其中,中华法系、律典文明、判例文明、律学文明、吏治文明、监察文明、司法文明等,无一不是储量惊人的知识宝库。无论是獬豸断狱彰显的司法文化,抑或《唐律疏议》引领的东方法律智慧,还是青天包拯所代表的执法理念,都具有不可估量的时代价值。让我们深度解读古代法律故事,萃取传统法律故事的思想精华,为新时代法治建设贡献自己的力量。

  新时代背景下中国移动法治文化建设探索

  □ 孙本静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有限公司法律与监管事务部)

  法治是人类文明的重要成果之一。党的十九大将全面依法治国作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内容,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强调要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文化建设制度,加大全民普法工作力度,增强全民法治观念,夯实依法治国群众基础。

  中国移动“正德厚生 臻于至善”的企业文化为法治文化建设提供了基因,其本身即蕴含丰富的法治精神内涵。“正德”于法治意义上,要知法、守法;“厚生”于法治意义上,是对自己、对公司、对社会的法治责任;“臻于至善”于法治意义上,是对守法尊规的时刻践行、对法治精神的持续提升、自我超越。因此,法治文化作为企业文化的有机组成部分,是其在法治领域的有效延伸。

  近年来,中国移动在企业文化基础上专门建设企业法治文化理念体系,为了解法治文化建设的现实基础,我们在全集团范围内通过调研、访谈、问卷调查等多种方式对法治文化建设现状、需求、内涵、价值等进行了专题研究,回收有效问卷7525份,样本覆盖集团总部及所属单位,为法治文化的设计提供了全面、有效的研究基础。

  问卷调研显示,员工对公司法治文化宣传内容、宣传形式、管理意识、管理水平的认可度具有显着提升,约有94%的员工愿意继续参加法治文化活动。

  “和法同行尊享规则”是中国移动法治价值理念,意为中国移动以法治为行动准则,在法治的引领下砥砺前行;展示了公司对法治规则的同尊、对“法治移动”的追求,员工个体在法治保障下的自由、公司事业在法治奠基下的恒久。

  “以法治启恒治,鼎基业以基石”是中国移动法治使命,意为中国移动以自身法治建设的责任与贡献,开启企业基业长青新局面,将法治作为基业的坚实基础,支撑基业变革创新和做强做优做大。

  “做新时代法治央企先锋”是中国移动法治愿景,意为中国移动力争在中央企业范围内形成法治建设的影响力,成为贡献法治央企经验智慧的重要力量。

  让法治文化映照美丽中国

  □ 童国梁 (浙江省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高级法官)

  我1982年从原杭州大学毕业后到法院工作已35年,长年的司法审判、调研综合、教学、史志编纂的实践和理论工作,及自己最早学习文学艺术和法律两个本科,深深感到文化建设对司法工作的重要作用,对办理案件起到了非常大的作用。文化对综合工作也是如鱼得水,相得益彰。

  上善若水,润物无声。文化对社会生活的影响深广而久远。文化的作用越来越重要,效果越来越明显,前景越来越看好。尤其是特定的文化主体对主流文化的推进、推广,法治文化、中华文化将更加璀璨绽放。通过学习研究并推广应用法院文化、法治文化、中华文化的过程中,有这样几个感想。

  首先是对中国文化的自信。在中西文化比较中,越来越感觉到中华文化的独特性、可贵性,不能重蹈盲从西方文化主导的误区,应当排斥糟粕,吸取精华。从文化的源头,探寻民族文化的意义。比如,我们国家早就形成了中华法系,那么应当传承发扬中华法系的精华部分为当今社会所用。把文化论域、视角拓展更长远、广阔。精神文化影响民族文化进程,法治文化决定国家文明高度。

  第二,法治文化不光是法律一个层面的,而是综合的。是大合唱,交响乐。融合了政治、历史、哲学、经济、文化、社会、文学艺术等方方面面,这样为法治文化的发展提供广度和深度。

  第三,法治文化不仅是从事法律工作的专业人士,而是全民的、全社会的。社会主义文化因其先进性、人民性、时代性、民族性,对宏扬主旋律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同时,法治文化既有规范、规制的法律刚性,也有文化的柔性,体现人文、人性的温暖、温度,使法治文化在社会影响更广泛、更深入。应该立足的基点是:尊崇文化本来,吸收文化外来,开拓文化未来。

  今天,法治文化如火如荼;明天,法治文化繁花似锦。让法治文化映照美丽中国,中华民族前景更加辉煌。

编辑:余仁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