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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位专家谈中国制度】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

来源:央广网  作者:  2019-12-09 09:14:45

  央广网北京12月9日消息(记者孙莹)据中央广播电视总台中国之声《新闻和报纸摘要》报道,今天推出:《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

  “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提高党依法治国、依法执政能力”是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的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任务中重要的内容。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是全面依法治国的总抓手,是国家治理体系的骨干工程。

  1997年,党的十五大提出了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同时提出,到2010年,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要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法治体系”与之前的“法律体系”一字之差,意义是什么?

  中国社科院国际法研究所所长莫纪宏:法律体系重点指向是静态意义上的法律规范和制度体系,而法治体系不仅仅是指法律体系,而且还指法律在具体的实施过程中产生的法治实施体系、法治保障体系、法治监督体系和党内法规体系,它已经涵盖了法治建设的所有活动、所有领域,通过宪法和法律的实施,来全面地推进依法治国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法律的权威也在于实施。“完善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的提出,对于解决有法不依、执法不严、选择性执法、钓鱼执法等问题有何意义?

  中国法学会党组成员、学术委员会主任张文显:比方说正当防卫,为公民保护自己的生命财产安全提供了一个法律盾牌。最近几年加强这方面的实施,加强司法解释、案例指导,实施状况得到了明显的改善。比方说实施了检察公益诉讼制度,环境法的执行得到了大大的改善。

  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必须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这些工作如何落实?

  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特邀监察员、中国政法大学校长马怀德:只有在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各个环节上都能够做到厉行法治,那么我们一体建设和共同推进才有可能实现。之所以强调社会公平正义的法治保障,就是因为考虑到出现过由于制度不健全、立法不公、执法不公、司法腐败、滥用职权等这些行为,损害了社会公平正义,影响了公民、法人、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所以为了解决这类问题,必须建立社会公平正义的法治保障制度。

  截止2019年10月底,我国现行有效法律275件,行政法规600多件,地方性法规12000多件。党的十八大以来,立法工作从“有法可依”走向“良法善治”,曾经“先改革后立法”“边改革边立法”,如今“凡属重大改革必须于法有据”,立法工作更加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让改革开放各项决策更符合人民期待和时代要求。

编辑:余仁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