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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萃】新时代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的科学内涵与时代价值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网   作者:  2019-11-25 14:46:43

  不同政治国家的法治道路因各自历史体验和现实国情的不同而存在着差异,所以,资本主义国家有“资本主义法治道路”,社会主义中国则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新时代的中国必须要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决不能被西方资本主义国家的宪政神话所蒙蔽,更不能复制粘贴西方资本主义法治道路。不过,新时代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还需要解决一些重要的理论问题,比如:法治道路的本质是什么?为什么当代西方资本主义宪政道路不具有普适性?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理论自信源自何处?人类社会法治道路到底往何处前行?等等。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恰是思考和解决这些重要理论问题的哲学立场和原理依据。

  一、法治道路是对政治国家经济关系的意志反映

  在马克思恩格斯的理论体系中,政治国家的法律规范属于社会意识和上层建筑范畴,它强烈的依附于它所赖以存在和发展的社会存在和经济基础。法治道路是对政治国家经济关系的意志性反映,这也是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在新时代的科学内涵之一。法治道路的这一本质性特质集中体现在两个方面。

  (一)法治道路的意志性

  法权关系既然是一种被建构了的、反映着政治国家经济关系的意志关系,那么,以法权关系为核心内容的法治道路必然也折射出的是一种意志关系。政治国家的法治道路以法治规范体系为内容载体、以法治实施体系为过程方式、以法治目标体系为价值导向,归根结底反映着在经济政治关系中居于统治地位的阶级的意志。

  (二)法治道路的场域性

  政治国家的法律规范依附于它所赖以存在和发展的社会存在和经济基础,其法权关系也是由经济关系所决定的。基于历史唯物主义基本原理,社会存在、经济基础以及经济关系都是历史的、具体的,在生产力与生产关系根本矛盾的作用下,它们既生成于特定的时空条件,又创造着特定的时空环境。

  二、共产主义法治道路的现实必然性

  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不仅揭示出了人类社会法治道路的本质特征,而且揭示了人类社会法治道路的发展趋势,即共产主义法治道路是人类社会法治道路的前行方向和必然结果。共产主义法治道路具有现实必然性,这也是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在新时代的科学内涵。

  其一,共产主义法治道路根本上反映的是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政治经济意志,它是最广大人民群众力量的展现和利益的体现,这是共产主义法治道路必然实现的力量基础和动力源泉。人民是历史的创造者,这是人类历史发展的基本规律。

  其二,共产主义法治道路最终要实现的是“人类与自然的和解以及人类本身的和解”,为从根本上解决人与人、人与自然之间的矛盾提供法治规范指引和法治制度支撑,这是共产主义法治道路必然实现的正义价值基础。

  其三,共产主义法治道路是在无产阶级政党领导下的现实运动,这是共产主义法治道路必然实现的领导力基础。

  三、当代西方资本主义宪政道路的阶级性与局限性

  西方资本主义宪政道路根本上是对资产阶级经济政治意志的反映,它不能代表人类社会法治道路的前行方向,且绝不是“历史的终结者”,而所谓的“西方宪政神话”只是当代西方资本主义国家,为实现资本主义资本扩张化和资产阶级意识形态普及化而予以借助的思想工具和政治手段而已。

  (一)当代西方资本主义宪政道路的阶级性

  历史观之,当代西方资本主义宪政道路是在资产阶级反抗封建主阶级的政治经济斗争中产生和发展起来的,它在经济基础和理论渊源方面自然而然都带着浓厚的资产阶级阶级性特质。

  现实观之,当代西方资本主义宪政道路依托的是一套成熟了的资产阶级经济关系、政治体制以及意识形态,它日渐成为以英美为代表的当代西方资本主义国家,借以在全球范围内谋取资本主义资本利益的意识形态工具。那些曾经为资本主义宪政道路的建立来开辟道路的资产阶级启蒙思想,则伴随着资本主义经济关系的深入发展和资产阶级政治制度的成熟完善而不断的得以演化。

  (二)当代西方资本主义宪政道路的局限性

  西方资本主义宪政道路根本上是对资产阶级经济政治意志的反映,这一本质性特征本身就已经反映出了它自身的局限性,因为只代表着少数人或者某一特定阶级的政治经济意志的法治道路是缺乏长远的生机和活力的。当代西方资本主义宪政道路的局限性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

  1.当代西方资本主义宪政道路所依赖的资本主义私有制经济关系的局限性。资本主义私有制经济关系把人性自私及自私利益驱动下的资本主义生产力和资本主义私有制生产关系之于人类社会的推动作用发挥到了极致,堪称是人类社会私有制经济关系的最高级阶段,但是它也让人类走向了“极端的堕落”,以至于它和它的资产阶级既无法容纳它们所创造的一切财富,又豢养了连它们自身都无法消除的自私自利的劣根性,最终会对人类社会向更高级的生产力和生产关系发展产生巨大的阻碍作用。

  2.当代西方资本主义宪政道路所代表的政治经济意志及其扩张方式上的局限性。在资本主义私有制经济关系的牵引下,当代西方资本主义宪政道路具有了天然的扩张性和霸权性,它将自己包装成“普适性”和“全球化”的宪政模式,借助资本主义资本与生俱来的唯利是图本性及其侵略性,并依靠“胡萝卜加大棒”的政治军事手段,试图让全世界都成为西方资本主义宪政道路的效仿者、膜拜者和倡导者,进而为西方资产阶级在全世界范围内实现自身政治经济意志铺平道路。而这既违反了宪政道路因各国历史体验和现实国情不同而不同的科学规律,又忽略了不同国家和地区法治道路成长与发展的场域性经济政治状况,更与不同国家和地区的人民诉求格格不入。

  四、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党性与人民性

  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是在中国共产党领导全党全国各族人民所开辟和推行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活动中产生和发展起来的,它在本质上反映的是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关系下的党的意志与人民意志。

  (一)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党性品格

  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本质特征,党的领导是新时代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根本保障。党性是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根本法理品格。

  (二)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人民性品格

  以人民为中心,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这是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最具感召力和富有人道主义精神的内在品格。

  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所具有的党性和人民性的法理品格从根本上是一致的,它们统一于党领导下的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全过程和各方面,它们也是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区别于当代西方资本主义法治道路以及中国封建社会法治道路的法理标志。在新时代和新的历史方位上,我们必须要以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为根本指导思想,使之与中国现实国情和历史体验相结合,并不断探索和发现其在新时代所具有的科学内涵和时代价值,以此为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法治制度、法治理论和法治文化体系的形成和发展注入理论之源,并为解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所面临的理论问题与实践问题提供原理支撑。

编辑:余仁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