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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余名小学生走进重庆南川法院 零距离接受法治教育

来源:法制日报--法制网  作者:  2019-11-08 11:33:23

  法制网讯 记者战海峰 11月6日,重庆南川法院公开审理了一起盗窃案,中桥乡中心校近80名学生走进第一审判庭旁听庭审,“零距离”接受了法治教育。

  据悉,被告人李某今年26岁,因沉迷于网络游戏充值与网络主播打赏,多次入户盗窃,金额累计达17万元,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向南川法院提起公诉。庭审中,经过对案件争议焦点问题进行举证、质证、辩论,南川法院以盗窃罪判处李某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同学们全程观摩了法庭调查、法庭辩论等在内的整个庭审过程。

  案件中,由于被告人法律意识淡薄,沉迷于网络充值打赏,不惜走上了犯罪的道路。主审田法官告诫被告,要从中吸取教训,认真反思改造,回归社会后,通过努力获取自己应得的报酬,做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同时也教育同学们,应多学习法律知识,提高法治意识和自我防范意识,争当知法守法的好公民。

  庭审结束后,法官还用现场交流的方式,为同学们解疑答惑、互动普法。“未成年人犯罪,是不是都不用负刑事责任?”学生刘小涟向法官提出疑问,法官回答道:“根据我国刑法规定:已满16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的,应当负刑事责任。”“校园中,有同学欺负其他同学,有没有违反法律?需要承担什么责任?”“我们身边有哪些行为是网络诈骗,我们应该怎么预防?”其他同学也就自己关心的校园欺凌、网络诈骗等问题向法官提问,法官一一为同学们做了解答。

  “我们要认真学习法律,当自身利益受到侵害后,要懂得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学生官国庆说。“通过旁听庭审,更加直观地教育同学们要严格约束自己的行为,遇到违法犯罪要冷静处理,及时报警寻求帮助。”中桥乡中心校德育主任杨瑾琳说,回去后,将组织学生写观后感、制作黑板报,开展模拟小法庭等,不断加强对学生的法治教育。

  据了解,学生走进法院旁听庭审是南川法院开展“送法进校园”等系列活动的创新和延伸,通过现场旁听庭审、以案说法,增长学生法律知识,进一步提高学生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

编辑:余仁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