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明意识的养成离不开法治约束 - 法治 - 法治天天报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法治>正文

文明意识的养成离不开法治约束

来源:张家口新闻网  作者:  2019-11-04 12:25:35

  近日,一篇《地质博物馆承受不起不文明》的报道,引发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虽然通过博物馆工作人员精心维护,部分受损展品已经修整完毕重新上线与观众见面,但此次事件引起的反思绝不应该就此结束。

  按理说,在观展、阅览等公共活动中,大多数人都应谨守规矩,可就现实来看,我们还并未培育出应有的观展文明。从公众对此次博物馆惨遭“黑手”事件的多方评论来看,一部分是斥责那些不遵守观赏秩序、胡乱触摸甚至是偷盗等个别行为,另一种声音则是对博物馆的日常管理提出了质疑。其实,从博物馆设展的本意上讲,是为了能够更好地拉近历史与观众的距离。但也不得不承认确实存在这一现象:类似于公园景区肆意“墙壁涂鸦”、城市设施及绿化带被破坏等不文明行为,由于很多的裸展展品没有防护罩和警戒线,有些人便会认为这些展品的“层级”不高,于是放松了不文明行为的防线,变得随心所欲。如果在解说、保安、志愿者等管理人员的看管下,多数人迫于外在的秩序感,一般都会刻意压制内心的不文明冲动,变得文明起来。

  纵观此次博物馆不文明行为的报道和评论,大多数集中于对民众素质的声讨以及对博物馆自身管理的不满,却鲜少从责任分配给公众以宣传,使得公众对破坏展品所造成的责任后果十分陌生,让部分公众产生“破坏展品不需负责”的侥幸心理。但是根据我国《刑法》中规定,如果观众在博物馆进行故意破坏,很有可能构成“故意损坏文物罪”,当所破坏的并非珍贵文物,虽然不会构成刑事犯罪,也会受到治安处罚,并且需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因此,从促进更好管理这个角度说,我们除了寄希望于市民个人素质的不断提高,也不应当把管理责任简单施压给博物馆,而应该从法律上、制度上予以更为明确的约束,让公众意识到破坏展品所要承担的责任和后果,从而在全社会形成文明参展的氛围。

  醉驾入刑后,“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已蔚然成风;曾经久推不动的垃圾分类,经立法强制执行后正逐渐变为新的社会风尚。可见,制度能实现对善的激活,也能实现对恶的规制,有时还能起到立竿见影的效果。所以,如果要在全社会把“一时不文明,时时受约束;一处不文明,处处受阻碍”的不文明制约真正贯彻起来,就需要让法治成为一种社会信仰,成为一种生活刚需,不断筑牢社会的底线思维,助推文明 “提速”,最终才能让文明始于自发、成于自觉。

编辑:余仁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