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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四部门出台《加强边境地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意见》

来源:法制日报--法制网  作者:  2019-10-29 10:35:03

  法制网昆明10月29日电 记者石飞 通讯员陈迤权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和习近平总书记“治国必治边”战略思想,建立健全边境地区普法宣传长效机制,近日,由云南省委宣传部、省司法厅、省普法办、云南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经商有关部门,制定的《关于进一步加强边境地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意见》,经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守法普法协调小组会议审议通过印发全省。《意见》要求,要全面加强云南省文明边境、和谐边境、法治边境建设,进一步强化边境地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全面提高边境地区人民群众法律素养,提升边境地区人民群众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处理问题、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营造边境地区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为云南省边境地区安全、社会稳定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为全面依法治省、建设法治云南作出积极贡献。

  《意见》指出,做好边境地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要不断强化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实施、政协支持的领导体制,健全边境地区普法教育工作制度,完善边境普法教育运行机制。要坚持政府主导基础上,按照“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要求,有效整合各方面力量,积极推动边境地区普法教育工作多样化、个性化发展,着力构建各部门齐抓共管、全社会共同参与的社会化“大普法”格局。要紧密结合云南省边境地区实际,以边境地区群众的现实法律需要为驱动,适应人民群众对法治宣传教育的新期待和新需求,把法治宣传教育融于立法、执法、司法等各环节以及服务、管理等各职能工作中,融于广大群众的工作、生活之中,以群众喜闻乐见、易于接受的方式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不断提高宣传教育的实效性。要坚持法德并重,结合“千里边疆文明线”工程的实施,重视发挥道德的教化作用,强化规则意识,倡导契约精神,弘扬公序良俗,增强法治的道德底蕴,强化法律对道德建设的促进作用,发挥法治在解决道德领域突出问题中的作用,实现法律和道德相辅相成、法治和德治相得益彰。

  《意见》强调,要加强边疆地区宪法宣传,大力开展宪法巡回宣讲活动,组织专家学者、普法讲师团成员,深入边疆城乡,开展宪法专题宣讲。要深入宣传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要聚焦云南省边疆、民族实际情况,结合民情、社情,大力开展反恐维稳、反走私、禁毒及国(边)境管理、民族宗教事务等方面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的宣传教育,增强边疆地区群众法治意识和厉行法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要利用民族节庆、“街子天”等群众集中的时间段,开展“心系边境、服务群众”法律咨询服务、“法治宣传月”“公众开放日”等活动进行集中宣传;要在每个边境乡镇村寨设立法治文化宣传墙,广泛张贴、粉刷法治宣传口号,制作法治板报,宣传法律法规知识,并在显眼位置公示兼任法治宣传员的责任民警联系方式、法律咨询服务电话等,实现边境宣传全员覆盖,不留宣传死角;在宗教活动场所设立普法宣传点,积极宣传党的方针政策,宣传宗教事务相关法律法规,促进宗教和睦与社会和谐。要推广“国门调解室”经验做法,开展涉外矛盾纠纷调处,促进民族团结、边疆稳定。要进一步发挥“互联网+法治宣传教育”在边境地区的作用,边境地区各级党务、政务网站和主流新媒体要加大开设法治类宣传专栏、专题力度,各部门应积极发挥本单位(部门)网站和微博、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的作用,加大宣传频次,提高宣传质量;报刊、广播、电视台、新闻网站要积极开展公益普法宣传;挖掘地方优秀传统法律文化资源,组织创作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法治动漫、微视频、影视剧、栏目剧、公益广告等,形成门类齐全、品种丰富、各具特色的公益普法局面。要开展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要积极开展涉外法治宣传,积极联合毗邻国家相关机构集中开展法治宣传活动,积极向毗邻国家边民宣传我国边境管理、宗教、经贸等法律规定,坚决打击非法出入境、走私、贩毒等跨境违法犯罪活动,建立中老、中缅、中越双边普法协作机制,积极向毗邻国家展示我国法治建设成就,树立法治国家良好形象。要深入推进“法治宣传固边防”活动,通过“以案释法”和“说理执法”,将宣传触点延伸至边境村寨千家万户,以满足群众不断增长的法治需求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用群众喜闻乐见、易于接受的方式开展普法宣传,增强边境群众遵法守法意识,全力确保国家安全和边境地区的安宁稳定。

  《意见》还就如何建立健全边境地区普法宣传长效机制,加强对边境地区普法骨干的培训,进一步夯实传统法治宣传教育手段等作了具体指导。

编辑:余仁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