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带狗抓野兔被抓 警方:抓“三有”动物会犯法
来源:中安在线 2018-11-14 10:12:58
近日,在淮北市杜集区石台镇辖区,一名男子带着狗抓野兔,结果被民警抓个正着。
近日,石台派出所和杜集分局巡警大队开展夜间巡逻,晚上十时许,在行至窦庄村时,发现一名年轻男子骑着摩托车,带着头灯,后面跟着一只细犬,形迹可疑。民警立即上前查看,发现男子车上还放着一只野兔。经询问,张某是附近村民,当晚带着细犬,趁着夜色追捕野兔。
“细犬是我国一种古老狩猎犬种,奔跑迅速,是逮野兔的高手,很多人驯养它抓捕野兔野鸡,但殊不知这些动物都是‘三有’保护动物。”石台派出所民警告诉记者,“三有”保护动物是指受国家保护的有益的、有重要经济价值、有科学研究价值的野生动物,抓这些动物都是要触犯法律。
另外,民警提醒:电捕工具、铁夹、气枪、毒药、麻醉药等均属于禁用猎捕工具,不能随意使用。夜间照明行猎、歼灭性围猎或者使用火攻、烟熏、挖洞、陷阱、捡蛋、捣巢等方法猎捕,也要负法律责任。
据了解,目前案件已移交森林派出所,正在办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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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王金雷